关于开展2020年度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
2020-07-28 16: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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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:
根据《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》,市知识产权局委托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组织开展2020年度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统计调查对象和内容
统计调查对象为从事知识产权服务的法人单位。知识产权服务包括专利服务、商标服务、版权服务、商业秘密服务、植物新品种服务和其他知识产权服务,涉及知识产权代理服务、法律服务、信息服务、咨询服务、商用化服务、培训服务以及其他服务。
统计调查内容,主要包括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法人单位基本情况、财务状况及业务调查。
二、统计调查工作要求
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是经国家统计局批准的,依法组织实施的统计活动。各区知识产权局要认真负责,为调查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。各服务机构要积极配合,准确及时填报。
8月10日前各区的服务机构完成问卷填答。8月15日前市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完成全市问卷填答和核实工作,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统计调查工作总结。
特此通知。
业务咨询: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 021-64958011,52285669
业务监督: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3110855
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
2020年7月28日